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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文会客厅]--徐双泉律师做客大中文会客厅解读白领维权纪实!
徐双泉律师做客大中文会客厅解读白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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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兰:
现在是北京时间15:00整,主持人苍兰和徐双泉律师在"大中文论坛会客厅"中恭候各位。今天我们要和朋友们探讨的是关于法律维权方面的话题。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们希望自己一辈子都能生活在健康和谐的环境当中,都不希望与打官司告状扯上丝毫的关系,可是人毕竟是生活在社会中,生活在普遍联系的群体当中;有人群就会有矛盾,有矛盾就需要解决。而解决矛盾最好的办法就是依靠由国家制定,广大人民认同的法律法规。说到法律,说实在的除了司法工作者以外,大多数人也都不十了解,到底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一旦发生了法律纠纷该如何处理,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何使自己的日常行为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想这些也都是我们沈阳广大白领朋友所共同关注的话题。提高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用法,让我们有请沈阳申扬律师事务所的徐双泉律师。
徐律师您好!
徐双泉:
主持人好,各位大中文论坛的网友好!
昨天晚上,我浏览了一下大中文的公告,没想到已经有这么多网友提出了问题,在此,对于大家对法律问题的关注我表示很高兴。我先就网友提出的问题作一些简短的回答。
有位叫"旧报纸"的网友的问题:有这档子事?堪比新浪会客厅!
我一直憧憬国外的人动辄: 有事去找我律师吧!我的律师会和你交涉的! 想知道,在国内是否可以聘请私人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我的回答:以后,你也可以说"有事去找我律师吧!",其实,即使在沈阳,私人律师也早就出现了,根据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现在的私人律师的收费一般在300-2000之间,你可以去沈阳法律服务网(www.sy148.com)看看啊!
香香:
徐老师,您好!
徐双泉:
香香,你好,有问题尽管提出来,很高兴能够借助大中文论坛提供的机会与你一起探讨。
香香:
我刚刚应聘到一家公司,广告上写着试用期是三个月,试用期过后公司可以给上三险,可是我现在已经上班四个月了,没签合同,公司也没说要给上保险。我没敢问,怕丢了这份工作,徐律师您说我该怎么办?
徐双泉:
我认为你应该以适当的方式找公司的负责人谈一下,比如可以从你的表现的角度提起;如果你认为这样可能被辞退,那么你应该适当的采取些措施,收集证据,比如录音证据等。
方太:
徐律师您好!很高兴能在线向您咨询问题!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如果结婚前个人卖的房产(当时提供了单身证明等),结婚后是不是变为双方共有财产了?(前题婚前未进行财产公证)
徐双泉:
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结婚前购买的个人名下的房产,即使在结婚后,仍然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发生混同。
苍兰:
徐律师,看来朋友们都是有备而来,要给您出"难题"了...…
小娴:
我2点多就在线等候了!
我很想知道一个这样的问题,到一个不给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公司工作,依据什么法律来和公司交涉?如果公司坚持不给上保险,我们应该怎么做?当然,不希望只有辞职才是办法。先谢谢律师了!
徐双泉:
公司这样做是违反我国劳动法律规定的,因此你们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出面处理。
中草药:
律师大人好,小生也来学习来了。聆听法人高见:)
徐双泉:
中草药,谢谢你的关注,没想到你真来了啊,就你昨天的"法律是无处不在的,只是会不会利用法律"问题,我想说几句:我是律师,但不认为我是一个"利用"法律的人,我也没有办法教大家如何利用法律。我想,在平民社会,法律的贯彻和实施,更多地依靠人们法律知识和观念的普及和提高,我给我的每一位当事人办理案件的时候,都尝试尽可能他的案件涉及的法律上的专业词藻变成简单的问题,让他们去理解,这样在解决问题的同时,让他也体会到法律的精神。作为白领,自然是用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武装起来的,而充实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对于提升生活品质也是必要的。希望我能与大家在法律方面进行深入的交流。
红蜘蛛:
徐律师,你对目前的报纸和电视上的虚假广告怎么看,为什么非要等出现严重问题才有人管?难道都是因为利益的驱使?
徐双泉:
应该说这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造成的直接后果,我想可能要等到某几个部门联合整顿才能有所改观吧。
红蜘蛛:
可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国家对此好像一直熟视无睹。真郁闷!
行行色色:
有个问题咨询下律师:白领职员A从商店B购买了一个二手笔记本电脑,后来C从A处发现这个电脑是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并且出示的相关证据……请问下A有责任吗?
徐双泉:
如果A是在正当的交易场所,通过合理的价位购买的,那么他属于善意取得,原来的所有人就没有权利向A追索了。
行行色色:
还有个肖像权的问题。假设不以赢利为目的,在网络上面发布了一些拍摄的日常照片,是否侵犯当事人肖像权?
比如这张照片?
徐双泉:
肖像权包括对自己肖像的独占权和专有使用权,以营利为目的只是限制了专有使用权,而对于独占权还是构成侵权的。这种状况说明我国法律对于肖像权的保护还不够健全。
行行色色:
多谢律师解答问题。。看来以后需要多请教了。
红蜘蛛:
徐律师,我们中国人都说要"忍"为上,也看到好多打官司告状而劳民伤财的,所以大凡有什么事都要打牙往肚里面咽。惹上官司从脸面上怎么看都不好,况且有的为了笔小钱儿花大笔的律师费还不见得打赢官司,所以人们干脆就一忍了之,对此,您怎么看?
徐双泉:
在日常生活中,"厌讼"的传统使人们很少考虑法的存在或排斥法律的存在,只有在遇到麻烦时,或走投无路时,才想到是不是可以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而现实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确实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就是诉讼成本问题,我想这些,随着制度的完善和执法者素质的提高会逐步改观的。
香香:
正是有那么多象红蜘蛛说的那样的人存在,才会有人钻法律的空子,知法犯法!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维护自己的权利!!!
打不死的小强:
徐律师,很高兴和您在网上沟通。我有个事情想问你.。我有个好朋友着急等钱用向我借了5000元钱,说三个月后给我,因为平时都是挺好的铁哥们,所以我没加思索就把钱借给他了,因为着急也没打借条。回去后我和妻子说这个事情,妻子说我冒傻气,说亲兄弟还明算帐哪,咋能不要借条,我觉得也有点冲动了,可我实在张不开这个嘴,您说我该咋办?
徐双泉:
我建议你找你朋友谈一谈,如果他能把钱还你就算了,如果他还是比较紧张,你跟他要一张借据也是很正常的,当然,由于十几个月前借的钱,在借据中应该把借款的时间和用途些明确,这样你的权利才算有了基本保障。不要抹不开面子,这样你只能得到教训。
打不死的小强:
谢谢徐律师的解答,我还有一事请教。我现在就职于一家私人企业,老板总是要求我在劳动时间以外义务加班,请问此举是否违反了劳动法侵犯了我个人的权益,如果是的话我该怎样起诉公司?
徐双泉:
公司的行为确实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向公司主张加班费用。但由于我国公民和企业的整体的法律意识的局限,我国大多数的企业也是这样操作的,如果你觉得这样的公司对于你的发展没有吸引力,你可以依法维权,我想你是可以拿到加班费的,但如果你很难得到这样的发展平台,那么维权就需要考虑成本了。
毛毛虫:
大律师好,小虫这厢有礼了!:)
我想问您行政执法到底是个什么机构,作风怎么那么像土匪?严重损害了执法者的形象!
徐双泉:
行政执法是执法机构,他的执法权来源于省级政府的授权,当然它们是事业编制,为什么是这样,这属于政治体制问题,我也说不清楚。
和子:
律师,在这里想请教一个事情。
五年前有个好友向我借了一笔钱,当时她写了借条。可是到现在也没有还我。现在我们的关系很淡,我想通过法院去告她讨回这笔钱,可有朋友说超过多少年借条就无效了!想知道有没有这种说法?
徐双泉:
这要看你的借条上有没有明确的还款日期,如果有还款期限,而且距离该还款期限已经经过了两年,那么法律就不能保护你的胜诉权了,如果借据上没有明确的还款日期,那么你的债权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的。
红蜘蛛:
徐律师您好!我有个朋友开了一个出国中介,现在的情况是出国的劳务人员已经和外方签订了合同,如果他们二者都不履行合同,与我朋友的中介公司有干系吗?
徐双泉:
这就看中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介公司给双方提供的是缔约机会,如果双方签订了协议,而且中介公司向双方披露的信息没有虚构或过分夸大,我想中介公司的职责就完成了,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了。
八匹马:
你好,律师大人!本人在外资企业工作。在公司内有传言:自己解除劳动合同享受不了补偿金。前提:必须公司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才能享受补偿。请问徐律师是否自己要求解除是否能享受劳动补偿金。望给予答复!谢谢!
徐双泉:
受否享受补偿金不是看哪一方解除合同,而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因为用人单位原因迫使你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可以要求补偿金的情形,劳动法24条至26条对于是否享受劳动补偿金饰有明确规定的,你可以去查一查。
梅梅:
这是一个很困扰我父亲的问题。不知道今天在这里能不能得到一些启发和答案。
我父亲现在农村,因为和邻院的一堵墙打了六年多的官司。结果是我父亲胜诉了,可是感觉和没胜一样。当初邻居在我们两家之间砌了一道墙,占了我家的地,墙砌到三分之二时我家就阻止了他们,并且上告镇和县法院。这一上告就走上了漫长的诉讼路,折磨死人了。在等待判决期间,他家又把剩下的三分之一墙砌上了。而在判决拆除这道墙时,执行的人只拆除了上告时的三分之二,后砌的墙还留了下来,你说这官司打得不就和没打一样了吗?!
我父亲恨不得背井离乡,远走高飞,可是这墙的问题不解决想卖房子都不行,没有院墙的房子也卖不动啊。徐律师,能不能帮我父亲出个主意,怎样解决才好?
徐双泉:
你们家的境遇让我想到《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最后的结局都很让人困惑。这和我们国家的法制现状是有关系的,在国外,这样的案件是诉裁案件,几天就可以解决,但在国内,可能要当作半辈子的事情来做。当然,我们不能建议大家因为成本昂贵就放弃自己的权利,你父亲的行为是值得尊敬的。如果非要让我出个主意,我想可以找人把这个过程记录下来,可以写一本书,也可以写一个报道,也许在他将来有生之年他会得到公正的。
梅梅:
我不知道我说明白了没有,就是打完官司,他家砌的墙只拆了原来上诉时的提到的米数那段,后砌的那段墙没有拆。他家说了,你继续告啊,后砌的墙你再告六年告赢了再拆也不迟。
我在想,是我们的法律执行单位太愚笨了吗?
还有一些事我就不想在这里说了,比如立案这堵墙的签定费要我家出了两千元,拆墙时说雇人又让我家拿了500元执行费……大家想,一道农家院的墙一共才值多钱啊!
徐双泉:
如果你们非要弄个究竟的话,我建议是不是换一个思路去诉讼,我觉得是不是诉讼思路有问题。
梅梅:
不是太明白您的意思,换个思路?不过,还是非常谢谢你的解答。
徐双泉:
建议你到我们所的网站(沈阳法律服务网)咨询吧,同时把你的资料整理清楚。
七匹狼:
看了上面关于婚姻房产的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在结婚前进行财产公证-公证房产归两人共有财产,这样可以生效吗?
徐双泉:可以。
七匹狼:感谢徐律师的解答! 辛苦啦
八匹马:
我想问一下,贴在汽车上的年审标志,由于我我的车玻璃无原因的自动爆裂致使标志损坏不能贴在车上,当交警查车的时候说没有年审标志要罚款的时候我向他说明情况他说这不是理由,我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罚款到底交的对还是不对?
徐双泉:
标志损坏或无法张贴你应该及时到交警部门说明情况,如果等出现了问题才去解释,那么你首先只能先接受行政处罚。而且,由于你遭受处罚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你可以向该车辆的生产或销售机构主张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他们承担。
八匹马:
我再把我朋友的情况说一下:
她以前跟了个男朋友后来因为那个男的一天赌钱在外面又和别的女人,讲又讲不听所以分手了.那男的是部队的已经退伍但是没有在地方分配到工作.现在那男的又想跟回我朋友,但是我朋友已经不可能再和他了.那男的死缠烂打.搞得我朋友连宿舍不敢回,上班不敢去.她找过那男的家人可是男的家人也管不了,说不认他这个儿子了.找部队可是部队说要调查但是现在一直不见有动静.他现在把我朋友宿舍的电视什么的拿去卖了.我朋友刚认识了新的男朋友,他就去找那个男的打他.我们打过110.可只关了一下就放了说他是部队的管不了.那么我们告他的话是不是地方法庭也不能管了呢?他现在像个无赖一样的整天拿着刀去威胁我朋友.真的对他没有办法了吗?请你帮我们想想办法吧。
徐双泉:
如果他确实对你朋友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造成妨害,你朋友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即使无权处理,也应该对他采取措施,移送军队治安保卫部门处理。
雪碧:
徐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外地户口如果想在沈阳结婚,应该怎样办理?在沈阳买了房子是不是就可以把户口迁到沈阳啦?
徐双泉:
户口在不在沈阳都不影响你在沈阳结婚,只要有一方户口在沈阳就可以。现在沈阳落户的条件你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针对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政策。
Yiming:
离婚4年有余,离婚时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扶养费,可是对方一直不理会,后申请执行,直到现在法院打电话说:让我支付2000余元的执行费用,可是我却没有拿到一分扶养费,我该怎么做????并且法院还要我同意减少对方应支付的扶养费用,说是对方提出申请,可是当时判决的扶养费已经很低且这四年来没有拿到对方应支付的钱,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请给我帮助,谢谢!!!
徐双泉:
对于执行费用,你可以申请减免,对于是否减少的问题,应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应该由执行直接变更。
心淡如水:
问一个问题,前几天我去商店买化妆品,买到家才发现产品上写着试用装二字,还有一次去眼镜店买隐型眼镜护理液,商店竟然把标有赠品二字的产品卖给我了,请问商家销售赠品或者试用装是否侵犯了消费法?
徐双泉:
你所购买的都属于非卖品,商家将该物品按照正规产品出售是违反价格方面的法律规定的,你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并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殊妹:
徐律师您好!我是民营企业的职员,现在已怀孕三个月,上一次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签到2006年12月30。请问,如果在我产假期,合同到期,单位是否可以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的从怀孕-产假-哺乳期这段时间是多长?相关的法规在哪里可以看到?谢谢!
徐双泉:
在你生产期间及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应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至少在你生产以后6个月内你可以享受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具体的问题,你可以查看劳动法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一节,以及《女职工保护条例》的规定。
飞雪飞花;
我跟老公结婚10年,有一个男孩8岁半,房子是老公单位的福利分房,房钱是他父母出的,但没有房产证。现在我想离婚,想带孩子一起生活,但我没有住的地方,我在2000年就下岗了,现在给人打工。他在事业单位有固定收入,他父母家有一栋楼房。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带孩子并且要求分到房子?
徐双泉:
法院分割房产首先要考虑房屋的所有人,向你所说,该房屋没有房产证,那么很可能产权单位还是你爱人的单位,这样你们都没有权利去处分,但你可以要求带孩子在这个房屋居住或由男方给与住房方面的补助。
帅就一个字:
徐律师,你好!我是去年和一个女孩定的婚,今年我和她提出分手,在订婚时给了她4000元的彩礼,并给她买了一台摩托车,现在我能否要彩礼和摩托车,若不给摩托车有理由要回吗?谢谢!!
徐双泉:
根据新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彩礼是可以要去返还的;至于摩托车,我认为应该属于赠与,是否能够要求返还我想从赠与合同法律适用和认定的角度是有些争议的,但我倾向于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竹林清叟:
我也问个问题,我朋友生病,想动手术,大约要8万元,他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我想问一下,这笔医疗费用儿子和女儿是否都有义务出?
徐双泉: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成年子女对于父母是有赡养义务的,包括老人生病后及时救治的义务,因此,如果该手术是必要的,且其子女有能力承担,那么可以要求他们支付该笔费用。
雪碧:
请问一下徐律师,如果我在自己的房子里听音乐看DVD,由于年轻想把音量放大声些,(8.00~20.00期间)会不会被邻居告扰民?
徐双泉:
作为邻居,你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满足自身爱好的同时,要考虑不要侵害别人的休息权利。也就是说,自由是有限度的,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构成对别人的侵害了。
彩铃儿:
徐律师,我的父母到上海的姐姐家居住有一年了,房子也没有出租,可是水电费的欠费单子照样贴在大门口,我打电话问了妈妈,说根本不欠费,所以我很纳闷,这些部门凭什么断定人家欠费?而且欠费通知单上户主的大名跃然纸上,真让人不舒服。请问徐律师,这种行为算不算侵权?
徐双泉:
如果你们确实不欠费,而水电部门有张贴了欠费的担子,从法律角度讲是侵犯了你们家人的名誉权的,当然,这种侵权行为应该说是很轻微的,我建议你们找水电部门核实一下,如果他们仍然不改变他们的做法,你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的权利。
呛面馒头:
跟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既没有通知续签合同也没有通知解聘,怎么办?谢谢!
徐双泉:
现在劳动合同处于一种事实履行状态,你可以根据你的想法要求公司解除合同或续签合同。
白羽:
我哥结婚三个月后因夫妻感情不和提出离婚,后经法院裁定婚姻无效。女方诉致法院要求拿回结婚时我家出资购买的家电其他用品,共计30000元。女方承认那些东西是我家出资购买的但认为那是结婚时我家的赠予,但我们都不这么看。一审法院判决结婚时我家购买的物品包括家电、摩托车等大件归我家所有(有购物发票为证),我家购买的手机、珠宝等归女方,女方带过来的床上用品归女方所有。一审后女方不服提出上诉。请问二审的结果会有一审的差很远吗?
徐双泉:
二审不会有太大的变更,我想会维持的。
苍兰:
(此时时间已经是16:56分,我悄悄提醒徐律师本期的会客厅即将结束,示意他尽快回答朋友们的提问,没想到接下来…….:)
徐双泉:
回复提问到此暂时结束
苍兰:
话音刚落,又有几个朋友的帖子,还请徐律师做个简单的回答好吗?
小桥风满袖:
律师你好,5月底我通过中介和房方签了合同以45万(房东实收)买了一套商品房.才十几天因房价上涨,现房说不想卖给我.说赔我两万(签合同时我压金两万在中介)就是因为房价上涨要和我解除合同
我是想问,因房价上涨房东可不可单方解除合同赔我两万,或找其它的借口违约.因为我不想解除合同.请问有什么办法嘛?我要怎么做这份合同才可以继续履行下去或让房东赔的更多?谢谢谢谢谢..........
徐双泉:
对方的行为是违约行为,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你的权利。
苍兰:
徐律师,真的是非常出乎我的意料,在刚刚确定本期嘉宾之前我还和我们的CEO说估计今天不会有太多的人参与此次讨论的,因为法律的话题实在太沉重了,但事实告诉我我错了,不过我错的很高兴,因为看到这么多的朋友都非常渴望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希望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他们自身的合法权益,这说明大家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人们的素质在逐步地提高,这对我们目前所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来说应该是个好事。徐律师,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中做客大中文,并耐心地解答朋友们的提问。
徐双泉:
今天解答的都是一些具体的法律问题,因此,今天的话题更确切的说,应该叫做"法律咨询",今天没有被回答的问题,大家可以到沈阳法律服务网(www.sy148.com)或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网站(www.sylawyer.com)咨询。
对于事前大中文论坛给我的话题,既然我做了准备,我还是想做一些说明,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启示。
问题一: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有多远?
- 法律的作用是什么?
首先,是引路、导向的作用,规定了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如:《婚姻法》关于结婚年龄条件和禁止结婚的条件的规定,依照该条文缔结的婚姻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第二,预测作用,人们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预测相互间的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如《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警示和教育的作用,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一旦招用未成年人,且没有法律规定的事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法律是什么?
规则,行为规范。因此,法律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在社会中生存,就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和行为规范,就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问题二:白领们的工作、教育、生活、婚姻、消费等方面与法律的关系?
作为社会精英的白领阶层,如何处理日常生活、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 工作方面:要受到《劳动法》、《公务员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范的调整;
- 教育方面:自身教育受到《学位条例》等行政法规调整,子女教育受到《义务教育法》等调整,而公民的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根本性权利;
- 婚姻方面:受到《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范;
- 消费方面:受到《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范的调整;
而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不计其数,几乎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
在日常生活中,"厌讼"的传统使人们很少考虑法的存在或排斥法律的存在,只有在遇到麻烦时,或走投无路时,才想到是不是可以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事实上,法律不仅仅是对我们行为的约束,一个积极的法律体系其实更多的是对人们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白领阶层作为社会的精英,我们更应该比普通的民众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同时,学会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使自己的行为成为社会的行为准则和指引。
如果没有比较强的法律意识,当我们周围的人都在从事一些多少触犯法律的事情时,我们也许会从众,就象我们明明知道闯红灯的行为是不对的,违反了交通法,可是看到周围的人都在闯时,我们也就闯的理所当然了,甚至还会嘲笑那些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从形式上看,这只是践踏了法律,但实质上,这是把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完全抛在了脑后。外国人把斑马线叫做"生命线",这不是说他们比我们更惜命,而是他们更能自觉遵守规则。
问题三:通过法律意识的提高,使白领过上更高质量的现代生活?
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密和法律应用越来越成为一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我认为作为社会精英的白领阶层,应该时刻注意到法律对生活的指引,用法律使自己的生活更加有保障。遇到法律问题咨询专业的律师,使律师和保健医生一样能随时能出现在你需要的时候,使法律消费成为一种消费习惯。
苍兰:
徐律师比我的话还快!呵呵...
徐律师,我向您透露一个消息,大中文近日将向社会推出"法律咨询"服务栏目。届时欢迎您和您的同事们能够常驻大中文,为我们沈阳的白领朋友提供更多的法律方面的支持与帮助。
徐双泉:
很高兴大中文能组织这样的活动,希望能在大中文为更多的朋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认识更多的朋友。再见!
苍兰:
在不知不觉中,本期大中文会客厅又要和朋友们说再见了,在本期的关于法律维权的交流中,主持人苍兰和众多上线的朋友们一样了解很多的法律常识。非常感谢徐律师,也非常感谢各位朋友们的积极参与。你们的支持会让苍兰在今后工作中更加努力!亲爱的朋友们,下周三我们再会!
现场图片:
访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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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现场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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